关于赴宁波华侨豪生实习的通知
现将本次赴宁波华侨豪生实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相互转告,遵照执行。
一、赴宁波实习的学生必须带齐三证(健康证、学生证、身份证)。健康证必须由县级以上防疫机构签发;
三、请携带自己换洗衣物(包括冬季衣物);工服及皮鞋由实习单位统一提供;
四、出发时间拟定为2010年7月31日,请务必于7月25日上午前将购买赴实习单位的垫付车费230元整汇至以下账号为“27—055500460016044”,户名为“李春临”,开户行为“中国农业银行”。
五、请务必于2010年7月31日上午十点整在学院办公楼前集合,安排相关事宜。